为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农村公共道路的畅通,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法院于3月26日成功执结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彰显了司法的权威性。
在此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于今年3月提出申请后,被执行人却在其责任田的东北角占用公共道路,堆筑了一个高约0.4米、底约1.5米、长约2米的水泥三角。这一行为严重妨碍了道路的交通,给村民日常出行及农业生产带来了许多不便。于是,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采取行动,要求被执行人停止阻挠硬化该村中间屋队至地坪公共道路的相关路段。
在执行当天,执行干警们早早到达现场。他们首先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告知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尽管被执行人依然不配合,执行干警依法展开了执行工作。
专业的施工人员使用工具,对阻碍道路的水泥三角进行拆除和清理。执行干警则在一旁维持现场秩序,时刻关注执行过程,确保整个过程安全、有序。经过数小时的努力,最终成功拆除了阻碍的水泥三角,该路段恢复了通行后,施工人员随即启动水泥硬化铺装工程。
此次执行活动不仅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农村公共道路的通行权益,也为农村基础设施的顺利建设扫清了障碍。展望未来,陆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