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13时58分许,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完成救援任务返程,行至距勐海东收费站2公里处时,发现一名八旬老人在应急车道内行走。
情况危急!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开启警示灯,规范设置反光锥桶与警示标志,迅速将老人护送至高速护栏外。经询问,老人系勐海县曼勒村村民,为采摘扫把草制作扫把,竟私自翻越防护网进入高速。
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老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行人上高速的严重危害。老人深刻认识到错误,承诺绝不再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者可处50元罚款。
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大,行人进入无异于“铤而走险”。请沿线群众严守交通法规,切勿为图便利翻越护栏,共同守护平安出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