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主城区路面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引导全市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养成规范、有序、文明停车的良好习惯,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重点交通密集区开展违法停车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道路实际情况,交警部门在道路上设置了全天禁停标志标线、分时段禁停标志标线、网状线等禁停设施;同时部分路段根据停车需求施划了免费停车泊位,主要有允许临时停车泊位,医院、商场、学校等周边道路特殊时段停车泊位,小区周边道路夜间停车泊位等类型。
据了解,通过摸排统计,交警部门将在主城区范围内设置73处道路禁停设施,施划2699个停车泊位。其中,全天的禁停标志、标线处,分时段的禁停标志、标线个,在医院、商场等周边道路施划泊位117个,小区周边道路施划夜间泊位565个,全天泊位869个,学校周边道路施划泊位613个。
目前,主城区已设置全天禁停标志、标线处,分时段禁停标志、标线个。禁停设施设置和停车泊位施划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预计6月10日前全部完成。
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明城创建活动要求,对设有禁停标志和标线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规定,处以一百元罚款,记3分。
对在泊位内停放的机动车,有停放时间规定不遵守时间规定的,没有停车入位、压线的,不按箭头指示停放的,按照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处以一百元罚款,并可拖移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