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成效,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规范行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县中心城区、乡镇(街道)主要道路及部分道路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简称:“严管街”)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涉牌涉证、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中心城区施工车、运输车、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闯禁行)、拉载货物不遮盖、泼洒、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