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中基础术语及交通组织管理、停车管理、交通勤务管理、交通 执法管理、交通需求管理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和控制及其他道路秩序管理工作 参照使用。
根据交通法律、法规,通过行政管理、信息技术和工程技术等方法,对道路交通中的人员、车辆、道路 和交通环境等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活动。
注:自然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运输企业管理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法人指与道路交通 建设、管理、运输有关的单位法人代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交通工程技术、法规限制、行政管理等措施,对道路上运行的交 通流实施疏导、指挥和控制等工作的总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保证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结合道路交通 的基本状况,对警力部署、岗位设置、道路交通秩序(3.1)等进行组织、指挥、处置等一系列的安排与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7.1.1)的采集、取证、告知、处罚等工作的总称。
为调控城市交通需求总量、交通结构及交通时空分布所采取的影响出行行为的交通政策、经济、技 术与管理措施的总称。
道路中行驶的车辆被迫超低速行驶或停下,导致后续车辆连续停下或超低速行驶的交通现象。
注:分自然拥堵(由交叉口信号灯控制引起)和事故拥堵,量化指标有排队长度、排队时间和疏散时间、延误时间等, 经常性的交通拥堵大多由于实际交通流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所致。
道路使用者根据交通法规和管控方案的规定,在道路上一定空间和时间内通行的权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交通工程技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3.1)、保障道 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的设计工作。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 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以消减建设项目不良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在给定的道路、几何、交通、环境和控制条件下,车辆或行人在单位时间段内通过某一道路设施的最 大可持续交通流率。
注:其他车辆根据占用道路时间和空间资源情况,按一定的折算系数换算为标准车当量。
一定观测时间内,到达交叉口进口车道停止线的当量流率与该车道的进口车道通行能力(4.1.5) 之比。
道路使用者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条件和道路环境,从行车速度、舒适、方便、经济和安全等方面得到 的服务程度或服务质量。
注:服务水平评价指标有行车速度、行程时间、驾驶自由度、交通受阻度、行车安全性、舒适性满意度、经济性、道路 车辆密度等。
通过使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和导航等多种交通信息发布方式,引导道路使用者选择合适的通行 路线
在划定的区域内对某一类或某几类车种(或车型)全天或部分时段限制最高或最低行驶速度(4.1.18) 的管理措施。
在划定的区域内对某一类或某几类车种(或车型)全天或部分时段禁止或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
在规定的时间和路段,全部或部分车辆只能按同一方向行驶的道路交通组织形式。
在学校出入口两侧长度不少于30 m 的人行道范围内,设有护栏或其他隔离设施保护学生上下学
整段行程中车辆从起点到终点行驶的道路里程与所耗用的总时间(包括停车时间)的比值。
在交叉口或路段,来自不同方向的车辆,以较小的角度向同一方向汇合行驶的交会点。
注:内轮差盲区是指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转弯时内前轮和内后轮行驶轨迹线所包围形成的月牙状区域。
在平面交叉口,根据交通流需求能改变车辆前进方向的导向车道(4.1.26)。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按照每车道各一 辆的顺序依次轮流驶入合流车道的通行方式。
能够改变道路交通信号顺序、调节配时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号灯(4.3.4)运行的装置。
由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4.2.1)、道路交通信号灯(4.3.4)、道路交通流检测设备、通信设备、控制计 算机及相关软件等组成的系统。
应用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为控制和调整交通流运行状态,按照交通信号控制方案所执行的特 定控制方式。
注:交通信号控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两相位、多相位、搭接相位、绿波(4.2.5)等。
在交叉口处非机动车先按照本进口道直行信号的绿灯指示,直行到路对面的非机动车待行区 (4.1.24),再等待该方向非机动车直行信号指示通过,从而实现左转的通行方式。
设置了道路交通信号灯(4.3.4)的交叉口数占城市需设置交通信号灯(4.3.4)交叉口总数的比例。 4.2.9
设置了人行横道信号灯的交叉口数占城市需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交叉口总数的比例。
完全或部分封闭道路进行施工作业时,对施工作业交通组织方案、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实施情况的现 场检查监督以及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的评审。
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 通设施。
用于指挥车辆、行人通行的,由红色、黄色、绿色灯采取不同组合组成的信号装置。
设置了交通标志(4.3.2)的道路里程占城市需设置交通标志(4.3.2)的道路总里程的比例。
按照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的数量占设施设置总数的比例。
按照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了规范渠化设计的交叉口数占城市渠化交叉口总数的比例。
设置了人行过街设施的交叉口或路段占城市需设置人行过街设施的交叉口或路段总数的比例。
注:常用的交通稳静化措施主要包括交通花坛、交通环岛、曲折车行道、变形交叉口,减速丘、减速台、凸起的人行横 道等工程设施,以及禁限行、限速等管理措施,主要应用于城市次干路、支路的规划设计中。
分布在建筑地块内部,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5.1)指标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 的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位(5.1)和由建筑物代建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位 (5.1)。
允许车辆短暂停放以方便上下客或装卸货,且驾驶人在车内或车旁守候的管理方式。
在一定时间内被利用的停车位(5.1)数占整个停车场总停车位(5.1)数的百分比。
注:停车位周转率一般采用单位时间内累计停放车辆数与停车位(5.1)总数的比值。
个人或者单位将自有停车位(5.1)在特定时间内对外开放,实行有偿或无偿共享的停车管理(3.5) 方式。
提前约定到达目的地的停车位(5.1),确保出行者到达目的地时使用预留停车位(5.1)的停车管理 (3.5)方式。
在道路上,突然发生或出现的交通事故、交通拥堵(3.9)、障碍物、道路塌陷等异常情况。
注:交通警情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类警情、道路交通异常拥堵类警情、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类警情等。
对未来某一时段一定区域范围内交通出行量、出行分布、出行方式比例等的预估。
在某一时段一定区域范围内,对车辆和行人等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 禁止、限制或疏导的具体措施。
发生交通警情(6.1.2)后,根据警情的类型、影响范围等,开展的指挥调度(6.2.1)工作。
单位时间段内,在城市道路禁止停车的某一路段内,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数量。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共同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依据 各自法定职责,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执法方式。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7.1.1)的执法方式。
通过现场执法(7.2.2)查处的违法行为数量占全部查处的违法行为数量的比例。
采用电子、光学等技术,以图像、视频等方式,收集、固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7.1.1)信息的 设 备 。
采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7.2.4)发现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7.1.1)的执法方式。
通过非现场执法(7.2.5)查处的违法行为数量占全部查处的违法行为数量的比例。
为保护交通违法查处现场的执勤执法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执法证据等,在现场
根据历史交通拥堵(3.9)高峰时段分布情况,将部分交通量安排在非高峰时段出行,以缓解交通拥 堵(3.9)的政策和措施。
利用互联网等方式预先约定好车辆出行的起讫点、时间、停车位(5.1)等信息或预先约好公共交通 出行的时间和地点后再出行的方式。
将机动车号牌的末位号码作为限制车辆通行的条件、以减少特定时间段内车辆通行量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