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7时许,受突发团雾影响,在津石高速由西向东67公里至69公里路段(静海西服务区附近)内发生4起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经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12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其中3辆车因碰撞起火)。
事故发生后,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截至10月28日13时许,道路已恢复通行。

车辆行驶中如遇团雾,应减速行驶,遵循慢而不断的原则,缓慢放松油门、连续轻踩制动,保持低速向前行驶。
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尽可能让其他车辆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如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如果车辆可以移动,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移入应急车道。确实无法移动时,务必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将标志牌反光面朝向来车方向放置在地上,人员全部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切勿在雨中或车流中逗留。

在做好必要安全警示措施及“车靠边、人撤离”后,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求助时,应将信息准确传达给接线员。包括:当前所处的具体地点、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事故基本情况、是否有人员受伤、车牌号码、联系方式等。
地点在报警信息中极其重要,驾驶人可以根据设置在公路右侧或中间的公里牌和百米牌进行定位。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央视新闻、国家应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