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社会氛围,12月31日上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聚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详细解读“限制通行”与“经济补贴”相结合的组合政策,标志着惠州在推进交通运输结构清洁化转型、削减移动源污染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显示,2024年我国柴油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353.68万吨、3.27万吨,占汽车排放量的87.1%和99%以上,可以说柴油车是汽车污染的主要贡献者,而其中柴油货车又是“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惠州通过采取强化监管、限制通行、经济补偿等措施,“治”、“堵”、“疏”三向发力,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今年以来,惠州持续强化机动车路检路查、遥感监测、使用环节油品质量监督抽测等工作,持续强化用车大户、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持续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体系,不断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与此同时,制定出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积极落实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通过采取限制通行和经济补偿的措施加快推动国Ⅲ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两者相辅相成,既设定了淘汰的“终点线”,也铺设了通往绿色出行的“快车道”,有效化解治理阻力,引导社会预期。
为有效削减高排放车辆污染,惠州借鉴各地成功经验,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对全市(含外市籍)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除外。
《通告》明确,限行政策采取“两步走”策略,兼顾治理紧迫性与区域平衡性。第一阶段(自2026年2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柴油货车进入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部分中心区域。第二阶段(自2027年1月1日起),将限行范围扩展至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部分中心区域。
《通告》还明确了闯限行区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指引车主通过官方平台查询车辆排放标准。该政策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为车辆更新淘汰提供了明确的政策预期和缓冲期。
此项限行措施,旨在通过压缩高排放车辆的使用空间,直接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引导车主提前淘汰老旧车辆,是从“路”上严控污染的“堵”式管理。
在“堵”的同时,惠州更注重“疏”,惠州积极落实省级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通过真金白银的经济激励,为车主淘汰老旧车辆、换购清洁能源车辆铺平道路,实现“疏”导与激励并举。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我市负责受理审核2025年7月1日前已在惠州市登记的非营运国Ⅲ、国Ⅳ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其中,“非营运”认定以《道路运输证》持有情况为准,包含从未领取《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在2025年7月1日前已失效的广大车主群体。
《通知》明确,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至少1年报废或出口符合条件的车辆,即可申领,补贴金额1.0至4.5万元。在满足提前淘汰条件的基础上,于规定时间内在省内新购置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插电混动除外),且新旧车辆所有人、登记地一致,可额外获得3.5至9.5万元的更新补贴。两项叠加,单车最高补贴可达14万元。
据悉,政策实施资金总额控制,优先保障国Ⅲ车辆补贴,对国Ⅳ车辆补贴采取“先到先得”原则。目前,惠州第一批32辆已通过审核,共发放补贴资金105万元,有效调动了车主积极性;第二批49辆已完成审核,拟发放补贴资金169.4万元。
接下来,惠州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补贴申请服务和执法监管工作,确保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为守护“惠州蓝”、建设更加宜居美丽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