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