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东平县一学校门口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一辆定制公交车——接送学生的公交车,冲进了校门口的人群中。最新消息,造成家长和学生24人死伤,其中11人死亡(家长6人,学生5人),1人危重,12人生命体征平稳。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如果是交通事故,泰安这起事故足以给出警示,那就是各地学校门口,仅仅限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设置安全距离。
有一年在盐湖城,晚上11点多,我们几个人经过一个路口,那小路口没有红绿灯。我们离路口还有二十多米远时,一辆汽车经过。那辆车的司机一脚油门就可以过去,可是他远远地停车,离路口足有十几米。我们以为他是有事临时踩了一脚刹车,停下脚步等着他过去,谁知司机挥了挥手,意思请你们先过。
不必表扬老外开车文明,但是可以表扬老外的安全意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他们会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这不仅是一种文明礼让,而且是刻在骨子里的安全意识。
中国的学校门口严重缺乏安全距离。我几次路过北京101中学,那可是中学里的战斗机,这所学校紧挨着圆明园,每到下午四五点钟,学校门口全是学生和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沿着门口排在马路上,路过的小车、公交车交织,学生、家长、游客与各种车辆混在一起,保安忙得满头大汗。
以我这点安全知识,我都能看出隐患来。这种情况,再多保安,也解决不了本质问题。
那条路,沿途摆着101中学、圆明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四个打卡地,可以想象有多拥挤繁忙,要说风险,这就是十足的风险。
能不能这样做出规定:学校门口两侧六十米距离,禁止停靠一切车辆,靠马路边也不许停车,到达标志牌,校车也得停下,学生下车走过去。接送孩子的私家车更不允许停在校门口。
有条件的学校,校门口应该设置隔离墩,隔离墩以内,是学校的领地。没有别的,为了孩子。
我发现各地交通习惯并不一样,交通规则是一样的,但是人的行为习惯不一样。比如北京,现在右转车辆必须礼让行人,但是有监控的路口规矩一些,没有监控的路口就不一定了。而我在外地,右转车辆没这个意识,这时候我还在大摇大摆,岂不是严重误判?
还有,过红绿灯的时候,我现在尽可能在人少的时候过去,我竟然不敢跟着大群人走了。
我养成了在小区里跑步遛弯的习惯。据说康德就是这样的,一辈子没有离开住的地方,看来这种方式有助于哲思。
这种措施对肇事司机是否有用,我可不知道。假如司机昨天晚上喝得大醉,早晨七点突然又犯了酒疯,什么标志线隔离墩,都没有用。
最新消息,学校第一时间否认肇事司机与师生有矛盾,他们告诉新闻机构,请去问宣传部门。
不应该再讳莫如深,现在社会上就是有没来由的恨,有人能找到各种恨的对象、各种名词安在各种对象身上,可是这些名词都是抽象的,找不到具体人。
于是在某些触法点上,变成了恨社会,最终把仇恨发泄在无辜者身上。近年来这种事件不少,点一下得了,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