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已于今年4月启动,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将于10月31日结束。
为纵深推进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欢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昆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努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2.市公安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362号昆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邮编:650228)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四)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